2024北京眼科大会暨“一带一路”眼科联盟会议

2024中国(北京)国际眼睛健康产业展览会

Beijing Ophthalmology Conference and the "the Belt and Road" Ophthalmology Alliance Conference

时间:2024年08月09-11日   展馆: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EN

今天是2024年05月17日,距离开幕还有 -38 天

EN
关闭

2022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青少年眼健康产业展览会

“中国眼谷”升级版眼健康产业政策新十条正式发布

2023-11-22

日前,龙湾区政府办公室发布《龙湾区(高新区)关于支持眼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温龙政办发〔2022〕47 号)。该政策不仅在支持力度上进行加码,更提出了多条涉及产业能级提升、产业绿色发展等全新支持政策,掀开了龙湾区眼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若干政策》分3个部分,共计10条政策措施。从内容看,既考虑了企业迫切需求,又针对产业现状,还兼顾未来发展,覆盖了新药及器械研发、海外推广、平台建设、项目投资、市场开拓等全产业链。

下面跟随龙小布

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加强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创新药品研发

对通过中药真实世界研究批准的中药创新药并在龙湾区内产业化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2.支持企业创新医疗器械研发

申请首次注册且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龙湾区内产业化的眼科医疗器械,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3.支持企业器械产品海外推广

对新取得美国FDA、欧盟CE或日本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并在龙湾区内产业化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4.支持共性研发平台建设

对新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实验动物服务平台等为产业提供公共服务的100%自有厂房、自持物业的企业按平台建设实际总投资的30%,最高给予6000万元补助。

二、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5.支持企业提档升级

规上制造业企业自区外迁入或首次上规次年起,按其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连续五年经营贡献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区级综合贡献度的60%;企业下规后,奖励自行终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签订3年以上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租赁协议,三年内按每月每平方米给予10元的租金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租金总额的50%。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自持物业2000平方米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装修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制造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限上零售企业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区外新迁入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7.支持招大引强

龙湾区域外近三年进入世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的企业在“中国眼谷”新设立一级全资子公司,给予企业300万元落户奖励。



8.支持企业加强市场开拓

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拓展市场的,按中标品种在“中国眼谷”范围内企业开票销售额的3%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最多不超过2个品种。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9.支持产业绿色发展

对企业支付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按年度实际支出日常环保处理费用的2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限补1次。



10.优化产业科技金融服务环境

对注册在“中国眼谷”范围内或从龙湾区域外变更注册到“中国眼谷”范围内的投资基金类企业,给予股权、股权服务等收益的3%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区级综合贡献度的90%)。对入驻中国眼谷的规上(限上)企业,按企业高管个人年工资薪金(含税)的20%给予留才奖励(个人年薪

<含税>需达到40万元以上、不超过该企业实际在龙湾区纳税人数的50%,每家企业最多享受5人,以个人区级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政策适用对象

《若干政策》奖补对象为企业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中国眼谷小镇”范围内的企业法人。由“中国眼谷”引进,因生产条件需要经区政府同意落地在“龙湾中国眼谷小镇”之外的企业法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龙湾中国眼谷小镇”四至范围:东至机场大道和长安路,南至瓯海大道和龙瑶大道,西至王尖路,北至龙岗路及机场大道延伸线,以及坐落于教新西街88号的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和坐落于空港新区金海一道940号的眼视光装备智造加速园。
分享至:

联系我们

电话:400 894 0002

邮箱:18201254007@163.com